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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个体户被查!今天起,所有个体户务必这样做!否则不仅罚款还吊销!

发稿时间:2023-04-11 来源:本站

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不同于公司,不需要刻章,不用开对公账户,不用交社保,不用记账、不用报税甚至还可以不用接受税务审查……真的可以这样吗?

一、

突发,多家个体户被查!

税局终于出手!


之前,多家个体户因不记账、不报税等问题被税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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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被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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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些人认为是不是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税务局就不会找到你,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未按期申报纳税,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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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个体户严查开始!

十二大涉税风险,赶紧自查!


1、不设置账簿、不记账

《征管法》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 15日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且《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提出了明确要求: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2、未按规定报税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不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 要办理税务登记。

一般情况下超过6个月未办理税务登记,工商局很可能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4、不缴纳社保

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不需要缴纳社保,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交不交社保需要分情况:


①没有雇员,可以不用依法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有雇员,需依法缴纳社保。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5、个体户不开设对公账户

个体户可以不开设对公账户,而由老板私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但这样容易造成公私不分,有逃税的嫌疑。

天津某食品店老板利用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补税+滞纳金+罚款近130万元,所以建议一定要开立对公账户,每笔收入都要通过公户转账,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6、个体户业主取得的工资薪金作税前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7、增值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增值税常见4大风险点:①销售收入不完整:如现金收入、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未入账报税;②虚开发票:可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优惠政策为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⑶发票开具不合规:开票不及时,开票信息与业务不符等;④进项税税额抵扣不合规:如收到发票信息与实际业务不符,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进行了违规抵扣。


8、所得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常见8大风险点:①收入不完整;②与其他不属于经营所得的收入混淆;③虚列成本费用,列支了不得扣除的支出;④在有综合所得的情况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仍然扣减费用6万元及其他扣除项目;⑤个人、家庭费用与经营费用未能分别核算;⑥扣除业主本人工资;⑦长期零申报、不申报、或不按规定记账;⑧以其他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税务检查重点:①实地查验,查验收入、成本费用、损失是否为经营所得;②询问对个税计算的了解程度,检查工薪发放表,查看个税代扣代缴情况及业主工资个税是否税前扣除;③检查是否有综合所得,是否符合专项扣除条件;④查看相关原始凭证,检查收入是否完整、是否有不合理的成本费用。


9、印花税等涉税风险

很多个体户认为自己不用缴纳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要发生涉税业务,就要缴纳相关税费。


10、个体户账务处理

对账务处理不重视,随意入账所产生的风险。


11、不按规定报税工商年检

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未按规定报送,工商行政机关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需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报告不实的,工商行政机关可责令其15个工作日改正。


三、

个体户严查开始!

个体户开票的8个“有”,赶紧自查!



一直以来,个体户在税收上都享有不少优惠政策,合理利用个体户进行税务筹划,在帮助企业解决诸多“疑难杂症”的同时还可以为企业合法降税。


但是,不知道个体户开票必备的这8“有”7“无”,你可要小心了!


一要:具有真实经济业务。


税务局对发票背后业务实质的关注远远大于发票本身,发票仅仅是一个表象而已,因此业务真实为第一前提。


二要:具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人员。


因为没有人员就没有相应的业务能力!个体户的负责人不要进入黑名单,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避免用60岁以上的人员,预留负责人电话必须为有效电话!


三要:具有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


比如一份咨询费的发票,是否有咨询专家的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等证明资料;同时要关注咨询事项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性。


再次,企业要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款项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和存档


四要:具有真实的注册地址和真实的经营场所。


若是大部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集中在税收洼地注册,就会成为稽查的重点区域。


提醒大家,利用税收洼地进行恶意的税收筹划是税务严查的重点!


五要:有真实的资金流。


不管是提供了服务还是销售了货物,是否收取了款项?是否公对公转账了?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现象?


六要:签订了证明业务真实的合同或者协议。


不要简单地以为只要签订了合同的发票,就是没有问题的发票。


合同仅仅是次要证据之一,签订合同时要多关注内容细节、时间点、程序、流程、成果展现、所达目标等。


合同切记不要仅仅一页纸,一定要签订真实全面。


七要:成立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切记不要仅仅为了开票而设立。


设立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经营需求、更要符合集团战略发展的要求,将设立的每个经济实体融入到整个产业价值链中去,这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八要:对外销售有合理的定价。


价格明显偏高或者偏低都带有人为转移利润的嫌疑。


特别是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是否合理,因为这是税务机关检查时的重点关注事项。


价格得“度”,也就是合理性非常重要!一旦过了,不合理了,难以自圆其说!


四、

个体户严查开始!

个体户开票必须注意的7个“无”


个体户是区别于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他从“出厂”以来就与公司有许多不同,这里给大家梳理出8个“无”的特点: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有以下特征:


一、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与公司的股东不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对于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无”特殊限制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与有限公司等企业主体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其准入门槛在法律层面是一致的。


 三 、个体工商户可以“无”银行账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而由投资人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收付款项;


而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且要保持资金独立性,不可与投资人财产混同。


四 、个体工商户超标准“无”需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1、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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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


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三条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享受如下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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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年底,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


五、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残保金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无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上述的缴费主体中不含个体工商户。


六 、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房产、土地的权属转移“无”需缴纳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七 、业主取得的工资收入“无”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得税

1、业主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每年6万元。


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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