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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征期延长!税局刚刚通知!

发稿时间:2024-06-17 来源:税务师

2024年6月份征期延长了,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小编给大家整理了6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 6月征期定了!19日截止

(2) 个税汇缴最后一个月!完不成要进失信名单

(3) 工商年检,6月30日前必须完成!

(4) 社保缴费有变!单位需承诺,员工需签字确认!

(5) 6月起,你的工资或涨!

(6) 定了!社保降费,稳岗返还!

(7) 个税新政颁布!2024年全面实施!



01



6月征期定了!

截止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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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明确:6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6月19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02


个税汇缴最后一个月!

完不成的要入失信名单!


财务如何知道单位还有哪些员工未申报个税汇缴?

一、导出单位人员信息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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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导出,可选择选中人员或者全部人员,选择“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后,点击确定,将得到一个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的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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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实已申报人员
1、网页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后,点击单位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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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上方可切换不同企业,选择对应企业后点击左侧集中申报-报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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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导入-名单生成报表,在新增导入中点击“选择文件”,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导出的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的excel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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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4、导入结果,可查看到导入记录,点击状态下的“存在失败”,可查看到失败的人员,移动到最右侧,可查看失败原因,系统同时支持复制失败人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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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还有哪些税收优惠?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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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还有哪些税收优惠?

一图


03

工商年检

6月30日前必须完成!


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做工商年检(年报),不填报的企业或个体户将会被罚!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报的,可能会有以下后果:

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商事主体公示信息随机抽查

3、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受到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

下面,小编以山东省为例,给大家整理了最全最细的申报流程:

一、登录全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浏览器搜索“全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登录:www.gsx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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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企业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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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择相应的省份后,选择登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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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三种登录方式均可登录。

2、企业(个体户)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通过联络员方式登录。

3、尚未做过联络员备案的,请通过“联络员登录”下的“联络员注册”进行联络员备案。要变更联络员的,请通过“联络员登录”下的“联络员变更”进行联络员变更。

4、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方法可下载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下载” 使用手册,按照说明操作。‍‍

四、首次登陆没有联络员的,点击下方【工商联络员注册】,以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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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登录后,选择【年度报告填写】→【2023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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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若企业基本信息本年度未出现较大变化,可以选择【复制往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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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企业基本信息】填报

若选择复制上年信息,则该部分信息会自动带出,纳税人需要自行检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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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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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东出资信息】填报

同样,若选择复制上年信息,则该部分信息会自动带出,纳税人需要自行检查更改:

(1)当年股东及出资未发生变化,直接点击【保存】即可;

(2)当年有新增加股东,则点击【添加】,并填写好相应的信息即可;

(3)当年有撤资股东,则点击【删除】即可删除对应股东;

(4)若原股东基本信息改变,则点击【修改】,即可对相应股东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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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界面需要填报的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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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产状况信息】填报

企业根据2023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情况,填报相应的信息,同时,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公示

说明:集团公司需按照母公司报表填报数据,不能使用合并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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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党建信息】和【特种设备信息】填报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该两项内容,若无,则直接选择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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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社保信息】填报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社保信息,主要包括四项内容:社保缴纳人数、社保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纳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填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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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预览并公示】

点击【预览并公示】会展示全部已填报信息,公司填报人员对填报的内容可以进行最后一次检查,若信息无误,则点击【提交并公示】,若有错误需要进行修改,则点击【返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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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企业在每年6月30日前均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更正工商年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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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还有哪些税收优惠?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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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还有哪些税收优惠?

一图


04


社保缴费有变!

单位需承诺,员工需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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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中明确了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重点内容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

(一)申报人员范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所属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口径:用人单位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保留到整数)以职工本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4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缴费工资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缴费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并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用人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

(二)按时申报。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本《通告》的规定时间,按时完成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2024缴费年度缴费基数。

附: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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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6月起,

你的工资要涨!


对于部分人来说,6月起可以多领一部分工资,即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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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不少省市都以6月作为高温津贴开始发放的时间节点,这其中就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西、山东、广东、广西、湖北等。

从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长来看,在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省份中,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其中海南省的发放时间最长,为4月~10月,时间跨度长达7个月。



06

定了!

社保降费!稳岗返还!


5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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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取:
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2、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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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07

个税新政!

2024年全面实施!


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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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2、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此期间行权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后行权且尚未缴纳全部税款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分期缴纳税款的期限自行权日起计算。 

  4、证券监管部门同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季度向税务部门共享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信息,财政、税务、证券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二、这类人员,超出的个税,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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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4〕12号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为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现就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所得包括来源于前海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三、纳税人在前海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本通知的实施范围是《发展规划》中划定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五、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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